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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双赢的发展转型


    丰台区西局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村域面积较小,部分土地又要承担城市规划中的绿化隔离任务,所以在刨除回迁安置房、产业用房、绿化隔离用地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之后,剩下的土地拿来上市,要想平衡建设资金,楼面价要拍到每平方米3.6万元才行。

    “这个价格显然是不现实的,即便通过立项,最后也会留下一个大窟窿,资金平衡不了。”申燕民说,“因此,我们报请市规划委调整规划,绿化用地跨区域进行统筹,适当增加了建设用地,目前挂牌的楼面价已经下降到了每平方米1.9万元,还在继续优化当中。”

    一场谋求“双赢”的协商

    对于重点村建设工作中的土地账,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有一个形象的比喻:这次城乡结合部改造区域好比是一只羊,过去一轮又一轮商业开发后,东占一块西占一块,“肥肉”早已被分割净尽了,原来的一只整羊变成了“羊蝎子”;而现在要进行城乡结合部建设,只能从骨头缝里去找剩下的肉,加以充分、合理利用。

    只不过,与以往城市化过程中往往忽略农民利益和意愿不同,此次50个村的建设,北京市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思路。

    “政府主导”,是指政府把握住重点村的规划发展方向、土地资源利用、政策价值取向等重大问题,政府各部门严格监督,确保了拆迁、回迁和新建过程公平、透明,产业预留地、各项公共设施建设等全部达标。

    承建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村回迁房的北京三合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正扬告诉记者,区、镇政府分别和公司签了责任书,对回迁房质量有着严格要求。“政府有一个单子,哪些产品设施必须达到什么等级,包括绿化、门窗、电梯、防盗门、外立面……”

    “农民主体”,是指在规划、拆迁、补偿安置等环节充分尊重了农民的财产权、参与权和发展权,塑造成利益主体、责任主体和市场主体。

    “50个重点村中,东小口镇有5个村。在拆迁建设之前,都是首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让村民对补偿方案、回迁楼户型设计等进行讨论。”东小口镇党委书记李志杰说,“坚持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只要村民代表会议没有通过的,一律不拆迁。”

    “村里有什么事情,都是和我们老百姓商量,拿我们当主人。我们点头了,他们才去做。”丰台区大红门村村民孙士伶说。

    让农民带着资产进城,农民用自己的土地参与城市化。这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在2009年提出的新思路。新思路在重点村建设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建设工作,是北京这座城市和50个重点村的21.4万村民,围绕财产权益,特别是土地权益问题展开的一场一对一的协商对话,协商对话的目标是达成共识,谋求双赢。

    对北京市来说,这是一场艰辛的新时期群众工作过程,不仅要面对21.4万村民的各种不同情况和要求,还要求得到外界各种舆论的理解和支持。

    现在政府提出一项大规模的搬迁建设工程,很容易被怀疑是政府侵占农民利益,搞土地财政,当然也有“一夜暴富”、城市化成本过高等舆论……

    在谈判最终达成的利益平衡点上,双方都有所得,也都有所让步。就农村说农村,就城市说城市,都不可能实现一个真正的城市化。城市发展的空间、化解城市化的成本在农村,必须充分考虑农村转移人口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而农民权益的保障方式又要与一个地区的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结合起来。

    对于北京市来说,重点村建设付出了一定的城市化成本,但偿还了多年的历史欠账,换来了城乡的统筹发展,消除了若干社会矛盾和隐患。

    对于50个村的农民来说,他们获得了好的生活环境、稳定合法的收入以及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付出的代价,则是要放弃祖祖辈辈居住过的村庄,努力去适应城市的规则,融入城市的生活。

    一次农民满意的拆迁

    尽管此次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建设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好农民问题,但是要跟农民说清楚并让农民接受也着实不容易。这场北京市和50个村农民的协商对话,基本上都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干部和群众深入沟通,倾心交流,一家一户去来谈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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