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多措并举,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紧缺难题。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解决制约合作社发展壮大的资金短缺问题,《条例》从多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扶持资金;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合作社增加贷款规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三是规定成员内部可以开展资金互助;四是规定合作社享受税费减免、用水用电优惠政策;五是对合作社获取名优品牌进行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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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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