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农民工中的80后、90后,他们占到全国1.5亿农民工的6成,大约有近一亿人。这些拖着“拉杆箱”进城的新生代农民工和“扛着蛇皮袋”进城的父辈们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可工可农,可进城可返乡,而前者当中很多是“五谷”不识、从没下过田土的“农盲”,他们的人生目标是圆“城市梦”。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但工作耐受力低,是这一群体的普遍特点。
要想让新生代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里人,我们依然有许多工作要做,如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问题等等,但文化应该成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因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诉求要比老一代农民工更高,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生活贫乏、精神文化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人文关怀缺失的问题又普遍存在。据共青团江西省委2011年的《江西省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显示:近20%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任何业余文化活动;58.6%的新生代农民工每月用于文化的支出在80元以内,仅够支付上网和手机费用;53.2%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年参加单位安排的文化娱乐活动少于两次。而上海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在精神文化方面的平均月支出为161.8元,占月均总开支的6.65%;40%的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文化消费为上网,前往公共文化场馆或观看文艺演出的不足10%;经常参加社区活动的仅占7.7%。
文化是一项暖人的事业,我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不应该缺失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层面的重视和建设。正因为如此,2011年9月,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政府是其主导力量。要通过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使离乡的新生代农民工建立起对社会的认同,增强其共同意识和“家园观念”。可尝试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可充分利用城市公益性文化设施或建设相对固定的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同时,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也是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等新生代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可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居住区可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确保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常态化。社会各方面也要积极参与。各社会团体和民间公益性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要积极搭建新生代农民工和其他群体进行文化交流的平台,以文化活动消除隔阂,增进相互了解和关爱。社区也要从理念上把新生代农民工等同于本地市民,可以多组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参加的活动,以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尽快融入所住社区,促进其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2-15/179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