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权带领记者来到猪场的排污口,只见他脱鞋挽裤赤脚下到排污渠,掬起一捧水,边让记者闻边说:“我们的排污经过处理,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记者闻了闻,基本没有臭味,水也很清。
中国畜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乔玉锋说:“如果这样一个猪场尚且被关闭,那全国大部分的猪场都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对我国的养猪行业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业内人士的担忧并不是多余。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加速推进,当前我国规模化养猪场正遭遇集体困境,相关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
2007年,广东省东莞市下达“禁猪令”,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养猪场“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
2009年3月,福建对省内第二大水系九龙江流域养猪业下达“限养令”,龙岩、漳州两地上万养猪户的猪舍被拆迁,几十万头生猪被清栏,经济损失上亿元。
2009年9月,福建省沙县以沙县流域水环境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为由,对区域内几十所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不给安置新的搬迁地点,只给最高每平方米170元的补助,养猪户生活陷入困境。
2011年8月12日,同样是全国24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之一的山东日照原种猪场场区前的公共泄洪渠道被人为填堵,造成育种基地的办公楼、生产区及警卫室等均在大雨后被淹没,部分原种猪死亡,上千万元的进口设备被淹损毁,初步估计造成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连农业部去年底颁发的“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场”的牌子也被一铁锨弄了个大洞。
根据日前编制完成的《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报审稿)显示,2012年前关停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重点流域内的畜禽禁养区域内的所有养殖场。2015年前,全面清退区域内的畜禽养殖企业。
纵观各地诸多“禁猪令”,皆是以环保为旗号,养猪场主们有口难言。乔玉锋说:“很多地方以污染为名强拆猪场,并没有出具权威的检测证明;有的地区虽然有证明,但是适用的标准明显有误,对企业并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200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通知》规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也就是说,即使是排污超标,也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
养猪场不受欢迎,缘于不能给地方带来利益
张福权说:“地方政府之所以不欢迎养猪场,根源是因为养猪业不能带来税收,无法创造政绩。”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养猪场属于免税企业,这样就对当地财政没有直接贡献;其次,养猪业也不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能为当地解决富余劳动力;另外,国家给予养猪企业补贴,地方还要承担配套的任务,还得拿钱出来;当地一旦发生严重的动物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地方政府要承担责任。加之养殖业难免带来环保压力,地方政府不欢迎也就不足为奇。
山东省日照原种猪场负责人葛长利清楚地记得,当地一位领导曾对他说:“你那个猪场,除了臭味啥也给我们带不来。”这也许是地方政府的普遍心态。
“有些地区虽然一开始也欢迎企业来投资建猪场,但当完成了土地出让或租赁,厂房建成,生产开始运转后,对当地政府政绩或财政收入的一次性贡献完成,‘蜜月期’即告结束。随之而来的是以环保为名的各种刁难,或要求更多的租金、更多用于环保的投资,或干脆要求搬迁。”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马闯说,“以至于有些企业甚至希望协会向有关部门呼吁能否取消猪场不纳税的优惠,以纳税换取生存。”
同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大多数养猪场依靠“潜规则”生存,养猪者最大的烦恼是,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或办法,与猪场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村民搞好关系,换取猪场的生存。
没有话语权,常被迫给工业项目让地
囿于对养猪业的传统认识,人们潜意识中一直把养猪产业与脏乱差划等号,按业内人士的说法,即使是现代化的养猪场也摆脱不了“厌恶型”产业的名头,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无话语权。张福权说:“谁也不喜欢和猪场为邻,尤其是在东部发达地区,随着工业化推进,养猪场常被迫给工业项目让地,甚至有的工业项目污染更为严重,但猪场也要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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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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