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讨论研究,共向中共中央报送了121份意见和建议,对全会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还邀请29个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围绕一系列重大问题组织了27个专题研究,提交了48份成果报告。
起草工作与丰富的社会实践紧紧相连,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5月6日至19日,李长春、刘云山、刘延东、陈奎元分别到山西、广东、吉林、辽宁、北京、江苏、陕西等7个省市13个地区调研,深入企业、农村、高校和宣传文化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关于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汇报和意见,共召开12次座谈会,448人参加座谈。
5月上旬,起草组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等12个省市和军队系统,就文化建设进行深入调研。调研期间,起草组成员召开51次座谈会,同810名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进行交流,并深入37个直辖市区、省会城市和地级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各地文化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同时,起草工作班子同志还赴深圳参观考察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9月17日至20日,起草组同志赴四川地震灾区考察,亲身感受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灾区发生的巨大变化,受到一次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深刻教育。
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决定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起草工作紧张而有序地展开——
起草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关于思想文化建设的部署和决定,重点参阅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有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文件,深入思考,反复研究,并围绕具体议题进行深入讨论。
讨论、研究、起草;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在起草过程中,起草组全体同志兢兢业业、聚精会神投入紧张的起草工作。在近6个月时间里,起草组共召开9次全体会议。
6月8日,起草组拿出决定初稿。
7月7日、7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稿,常委同志作出许多重要指示。
7月22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稿,政治局委员提出许多重要修改意见。
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起草组对文件稿进行了修改。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起草好文件稿的重要保证。
8月17日,中南海怀仁堂。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对决定稿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为文化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8月19日,李长春受胡锦涛总书记委托主持召开文化界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文化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对决定稿的意见和建议。
8月1日,中央办公厅将决定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这次征求意见,起草组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112条,扣除重复意见后合计1498条。
一份份建议,一条条意见,汇聚成智慧之河,为起草工作打开了视野。
起草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提出的每一份报告、每一条意见都进行了认真统计、逐一研究,对决定稿进行了修改。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共作了309处修改,覆盖124个单位628条意见。
一稿、二稿、三稿……决定稿在一次次修改中逐步丰富、完善、成熟。
9月1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决定稿。
9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随后,文件起草组根据会议精神,对决定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10月15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开始举行。胡锦涛总书记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李长春同志就决定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决定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仔细讨论,提出123条修改意见。起草组对这些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在决定稿中进行了认真吸收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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