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坚持城乡统筹,搞好制度和政策衔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在新农保取得经验基础上实施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政策与新农保基本一致。这样做的考虑:一是与当前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相统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二是顺应城市化发展趋势,有利于城乡居民身份转换、参保衔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与新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道,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框架。这三项制度之间如何衔接转换,特别是两项新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要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提出具体办法。此外,还有一些涉及养老的制度和政策,例如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也要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推进过程中做好衔接工作,以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第四,坚持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养老问题,继续发挥好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积极作用。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现在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78亿,预计“十二五”期间将超过2亿人。为老年人提供更好保障,不能完全靠政府,个人、家庭和社会各方面都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养老保险之外,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建立个人和家庭养老计划,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挥好家庭在经济供养和情感慰藉等方面的作用。还要充分发挥社会慈善在养老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总之,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保障措施,让老年人更加幸福地安度晚年。
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两项制度试点覆盖面今年都要达到60%,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已经建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这两项试点工作,各地也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中央部署,制定具体试点计划,排出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试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要看政府补助能否及时到位。资金不落实,其它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中央财政对两项试点的补助资金已经作出了安排。地方政府也要根据试点工作进度要求作出相应的财政安排,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不打折扣。两项新制度都没有历史包袱,一开始就要把个人账户做实,财政补助要到位,同时要加强基金监管,决不允许借支、挪用,还要研究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为制度长期健康运行夯实基础。
三要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直接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要大力推行社保卡,方便参保人缴费、领取养老金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对参保人要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试点地区要合理整合现有社保管理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力量,但不能盲目扩张机构和增加人员。充分发挥商业金融机构作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经办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保险基金中开支。
四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行属地管理,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政策,地方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办法。在试点过程中会发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会涌现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广大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可能有一个认识、认可的过程,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特别要让群众看到实惠,引导他们积极参保。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确保两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为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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