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垦区按照“产权联结、利益兼顾”的原则,探索了适应产业化模式的农业经营机制:对为龙头企业提供产品的基地,采取灵活的经营形式,既可用“公司+基地”的方式,由企业投入,雇工管理,也可由企业投入种植,职工自费经营,投产后按比例分成;对目前不能实行产业化经营的作物,都实行放开自主经营。
据农业部农垦宣传文化中心介绍,甘肃农垦以莫高股份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大麦芽加工能力达25万吨,带动农村基地50万亩。内蒙古海拉尔垦区组建了集团公司,职工全员置换身份,形成了国有控股、职工参股的公司体制。集团公司实行“六统一”管理,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垦区生产总值比“十五”增长134%,利润是“十五”的25倍。
“走出去”将农垦发展带入新天地
“十一五”期间,全国农垦系统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一方面,积极招商引资,加强与地方的经济合作。另一方面,开拓海外市场,加快国际合作开发。“十一五”期间,全国农垦系统出口商品总金额同比翻了一番,达530多亿元;境外农作物种植面积增长5.1倍,境外农业总产值增长11倍,达60多亿元。
垦区在带动地方农业生产快速发展上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徽农垦夹沟农场坐落在宿州市夹沟镇境内,当地土壤属典型低产土壤,农场通过打井、采用先进的耕作和管理技术,使小麦单产从2001开始连续5年达到1100斤。农场帮助周围5个乡镇几十个有条件的农村打了数千眼灌溉机井,使15万亩农区小麦平均亩产由600斤提高到800斤。黑龙江垦区发挥农业机械化优势,5年来,累计完成农机代耕、代种、代收作业9846万亩。
各垦区通过土地开发、园区建设等,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安徽农垦集团与宣城、淮南等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十字工业园、寿西湖工业园等一批工业园区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之中;淮南农场已纳入淮南市政整体规划,确立为淮南东部滨湖新城核心区,110万平方米滨湖新城起步区商住开发等项目陆续启动;12个位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内的农场,以现有工业园区及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政策,承接产业转移。
农业“走出去”,农垦要领先。广东垦区在“十一五”期间,在泰国、印尼、马来西亚新建收购了4间海外橡胶工厂,年加工能力已达20万吨;在非洲贝宁建设的木薯酒精项目2008年开始赢利;“印尼广垦东方剑麻有限公司”首期7500亩剑麻示范园项目正在实施中。广西垦区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机遇,完成了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一期工程,吸引隆平高科等企业入驻;位于越南归仁的30万吨木薯干片仓储基地和年产10万吨木薯干法变性淀粉加工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黑龙江农垦在全球注册公司15家,在境外租种土地、采伐木材、开采精金矿石、对外劳务输出等,累计境外投资超过2.5亿元人民币,生产粮豆6亿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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