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决定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从2010年12月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新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二是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在2009年确定的24类133种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到“绿色通道”产品范围,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三是进一步细化“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对《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对《目录》范围内和《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17.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从2011年起,国家将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目标是“两保一促进”,即“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政策主要内容是:(一)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二)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三)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每户牧民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四)绩效考核奖励。补奖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和农业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督,并按照各地草原生态保护效果、地方财政投入、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绩效考评。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以上四项共136亿元。
18.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库容10万立方米、渠道流量1立方米每秒、机电泵站装机容量1千千瓦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包括万亩以上灌区的渠系工程。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决定,今年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中央专项资金规模3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9.实施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03年以来,中央大力支持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和支持领域不断拓展,2010年,中央投资52亿元补助建设农村沼气,新增沼气用户320万户,其中大中型沼气工程1000处以上。继续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后续服务管理提升行动,着力提高沼气使用率和“三沼”利用率,促进农村沼气发展上规模、上水平。2011年,国家将继续支持发展农村沼气,力争年末农村沼气户数达到4325万户,比上年增加32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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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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