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分析:开垦草原案件,一是发生区域比较集中。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和新疆四省区。2010年,四省区发生开垦草原案件2105起,占全国开垦草原案件总数的94.9%,其中内蒙古占43%,吉林占31%,黑龙江占17%,新疆占4%;破坏草原面积14.71万亩,占全国开垦草原面积的97.8%。二是破坏草原面积大。2010年,全国开垦草原案件破坏草原面积15.04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64.4%。开垦草原仍是破坏草原性质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和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的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变化情况:2010年,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减少7273起,下降了31.8%;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发案数较上年减少1239起,下降了62.6%。从近四年这两类案件数量的变化情况看,尽管2010年这两类案件数量较2009年有显著下降,但仍明显高于2007年和2008年水平。
特点分析:这两类案件的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多。2010年这两类案件数量占各类案件总数的比例为79.8%,前三年所占比例均在68%以上。二是案件查处率高。2010年,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的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为99.3%和99.9%;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的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为98.8%和97.7%。三是这两类案件主要集中发生在内蒙古。2010年,内蒙古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的发案数占
全国此类案件发案数的97.9%;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占全国的93.6%。这表明内蒙古落实两项制度和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较大。
(四)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和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变化情况:2010年,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发案98起,较上年略有上升,破坏草原面积1.52万亩,较上年减少0.90万亩;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313起,较上年减少64起,但破坏草原面积较上年增加了5.16万亩。从四年来的变化情况看,2007年为1563起、2008年为1205起、2009年为467起、2010年为411起,这两类案件数量在四年之中呈持续下降的趋势。
特点分析:这两类案件最显著的特点是查处率相对较低。尽管2010年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的立案率和结案率较上年有明显提高,但仍分别比各类案件的平均立案率和结案率低17.6和8.7个百分点。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的立案率和结案率也分别比各类案件的平均立案率和结案率低16.0和18.8个百分点。
(五)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变化情况:2010年,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发案数量大幅增加。全年此类案件发案1306起,比上年增加了三倍。尤其在甘肃省呈现迅猛增加的势头,据了解是因为野生中药材的市场价格上涨,导致大量人员涌入草原非法采集野生植物。同时,该类案件立案率仅为55.4%,较上年下降了27.4个百分点。从四年来的变化情况看,除2009年外,此类案件数量均在1000起以上,仍是破坏草原较为严重的案件类型。
特点分析: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行为流动性强,不易被发现,立案相对较难,表现为立案率较低。但此类案件一经发现,查处相对较容易,表现为结案率较高,四年来这类案件的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六)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案件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变化情况:2010年,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下降
39.4%。涉及的草原面积2.99万亩,比上年减少了9.92万亩。四年之中,2007年为46起、2008年为58起、2009年为33起、2010年为20起。从2008年开始,此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特点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是不易被发现,一般只有在流转双方发生利益纠纷的情况下,非法流转草原行为才能被发现。近年来,随着各地不断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此类案件的数量明显减少。但同时,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擅自非法进行流转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七)违反草原防火法规规章案件特点分析
变化情况:2010年,违反草原防火法规规章案件发案数量88起,比上年增加28起;立案率97.7%,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结案率98.8%,较上年略有提高。总体来看,此类案件查处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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