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20462起,立案19477起,结案19122起,破坏草原面积23.35万亩。与上年相比,发案数量减少8161起,下降了28.5%;但破坏草原面积增加了2.87万亩,上升了14.0%。其中:开垦草原案件发案数量和破坏草原面积较上年均有所减少。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和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的发案数量较上年均有大幅减少,查处率高。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略有上升,破坏草原面积有所减少;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但破坏草原面积明显增加,这两类案件立案率和结案率相对较低。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立案率较低,结案率较高。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案件的发案数量和涉及的草原面积均比上年减少,此类案件近三年持续减少。违反草原防火法规规章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明显增加,立案率和结案率略有提高,查处效果较好。
为及时了解掌握2010年全国草原违法案件发生和查处的基本情况,研究把握草原执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对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0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草原违法案件发生和查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合当前草原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水平的对策措施。
一、2010年草原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20462起,立案19477起,立案率为95.2%;结案19122起,结案率为98.2%。开垦草原、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和非法临时占用草原共破坏草原面积23.35万亩。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面积2.99万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有75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有8起。(表1)
从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发案数量看,违反草原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发案数量15580起,占发案总数的76.1%,位居第一;开垦草原案件发案数量2218起,占发案总数的10.8%,位居第二;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发案数量1306起,占发案总数的6.4%,位居第三;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发案数量739起,占发案总数的3.6%,位居第四。
从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来看,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和违反草原防火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情况较好,立案率和结案率均在97%以上;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和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的立案率依然较低,分别为77.6%和79.2%;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的立案率最低,仅为55.4%。
从破坏草原面积来看,开垦草原案件破坏草原15.04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64.4%,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破坏草原6.79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29.6%。
从各省区草原违法案件发案和查处情况看,内蒙古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最多,全年发案17553起,占全国发案总数的85.8%。同时,内蒙古对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也最大,全区共立案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7292起,占全国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88.8%。(表2)
二、2010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一)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总体变化情况
从近四年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的变化情况看,2007-2009年,发案数量持续上升,2010年开始出现下降;从破坏草原面积变化情况看,近三年破坏草原面积比2007年有显著下降,但每年均在20万亩以上,表明人为破坏草原的问题依然突出。(图1)
从草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看,2007年-2010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平均立案率分别为87.5%、93.8%、
94.9%和95.2%,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表明各地对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不断加大。近四年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平均结案率均保持在96%以上。
(二)开垦草原案件变化情况和特点分析
变化情况:2010年,开垦草原案件发案数量较上年减少238起,下降了9.7%,破坏草原面积减少1.38万亩,下降了8.4%。从2007-2010年开垦草原案件数量变化情况看,前三年开垦草原发案数量分别为1823起、2347起、2456起,呈持续上升趋势,2010年开垦草原案件发案数量为2218起,四年之中发案数量首次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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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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