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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促发展 “有机”提效益


“三变”促发展 “有机”提效益 ——探访江苏南京高淳区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 本报见习记者 孙莹

  

  

  

  

  2019年底,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农户分红144.45万元,户均3046元。陈春花 摄

  高淳,江苏省南京市的南大门,是“日出斗金、日落斗银”的江南鱼米之乡。位于高淳区东坝镇和睦涧村的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依托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水稻种植经验,在村集体的带领下,从政策上变革、技术上革新,走出一条品牌引领,集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发展新路径。

  2008—2020年,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成员由最初的18名增加到455名,出资总额由5.1万元增加到550万元,种植面积由300亩扩大到3232亩,年经营收入由80多万元增加到800多万元,全村100%的农户参加合作社,81%的农田入股合作社。究竟是怎样的运营机制,能让合作社在12年的时间里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记者来到东坝镇和睦涧村,一探究竟。

  

  初心不变,改革“三变”

  “和别的合作社不一样,我们是以村党支部为主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控股。”和睦涧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理事长魏统田娓娓道来,“合作社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团体成员纳入合作社,实现村社共建;将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成股权入股合作社,实现资源共享;将扶贫专项资金入股合作社,实现资产收益扶贫。”

  村集体共出资373万元,占比67.82%。其中,货币出资318万元,523.37亩集体土地以水田每亩750元、旱地每亩450元、集体水面每亩400元的标准作价出资55万元。农户共出资177万元,占比32.18%。其中,货币出资27万元,454户农户的2159.61亩土地作价入股150万元。真正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

  除此以外,合作社还采用“产业链+贫困户”的模式,将2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万帮万”扶持低收入农户资金平均量化给70户低收入家庭,并将这些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作为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基金,每年以不低于10%的比例参与分红,实现资产收益扶贫。同时,吸收低收入农户在合作社打工,实现家门口就业。

  “我们的账非常规范,都是交给第三方进行管理。财务、资产都很清楚,村集体和合作社分得明明白白。”52岁的魏统田年轻时做过销售、干过工程,眼界开阔、谋划长远。为保障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以及成员真实、出资真实、分红真实,2014年,合作社利用整合时机进一步修订章程,确保合作社和村委会经营分开、管理分开、项目分开、财务分开,由过去的“村社合一”变为“村社共建”。同时,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和睦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合作社团体成员。

  “全部收益的40%归村集体,60%归合作社。村集体股份分红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修桥铺路、改善村庄环境等。合作社所有赚的钱都是老百姓的,我们不在合作社拿工资。”魏统田掷地有声,“既然我当了这个理事长,就要把村上建设好。村上好,村民好,我们大家都好。”村民加入合作社,至少能有两方面的收益。一是入股的土地每亩以500斤稻谷计算,每年按照高于市场价的标准设定保底价;二是对合作社占有的60%的收益进行二次分红。2019年,农户分红达144.45万元,户均3046元。

  “2014年综合社试点的时候,我们拆掉4个自然村,256户搬到集体小区,把土地全部流转,村庄变良田。老百姓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排队签字,一个礼拜就全部完成。”提起当年,魏统田掩饰不住的骄傲和自豪。

  

  四社归一,组合出拳

  和睦涧村先后组建了4个合作社,分别是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淳和劳务专业合作社。组建之初,分工明确,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发挥了一定作用。后来,经营业务和职能出现交叉重叠现象,仅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运营良好,其余3个合作社并没有实质性运作。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和睦涧村以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采取撤并、参股等形式,将村里原有的4家合作社的服务职能整合到水稻专业合作社运作,成立了技术服务小组和劳务服务小组。其中,技术服务小组共20人,包括农机队15人,植保队5人,劳务服务小组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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