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导报》综合报道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实行全市化肥定额制,研究制定全市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实名购买、定额施用、全程可追溯的体制机制。在此之前,浙江省曾下发通知提出,到2022年全省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绍兴市发布的这份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柯桥区整县制试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县上虞区、嵊州市和新昌县在整区、县(市)范围内重点围绕粮食和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开展试点,越城区、诸暨市及滨海新城选择重点乡镇开展试点;到2020年底前,全市所辖区、县(市)全面实施整县制主导产业推进化肥定额制;到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制,化肥、氮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力争化肥定额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化肥定额制,是通过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综合采取免费测土、科学配方、合理替代、精准施肥等措施,达到减少农田化肥投入、保障耕地综合产能、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此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提出,按照“先易后难、疏堵结合、试点先行、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大耕地培肥、免费测土、精准施肥的力度,推广替代化肥的肥料品种和高效施肥技术,研究制定全省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化肥定额施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年施用量分别保持100万吨、30万吨和10万吨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每年实施面积超过50万亩,专业化施肥达到40%,做到“两不下降两负增长”,即耕地地力不下降、作物产量不下降,年化肥施用总量负增长,氮肥施用量持续负增长。
为了实现目标,《意见》提出“三步走”:
第一步,开展试点。2019年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县率先试点,选择主导产业(农业园区、乡镇)开展试点,稳步推进,鼓励其他县(市、区)自行开展试点。
第二步,全力推进。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整县制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
第三步,全面建立。2022年全省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化肥、氮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
据悉,在欧美,一些发达农业国家通过立法对化肥用量进行约束。丹麦政府制定了极为细致的化肥使用标准,氮肥的施用量为强制性标准,农户施用时绝不允许超过标准,磷肥和钾肥为推荐性标准,种植户可以根据土壤条件弹性施用。德国政府于2000年、2004年、2009年3次制定和修订《可再生能源法》,通过立法禁止无机化肥施用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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