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省质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肥料产品的省级监督抽查,根据10月24日该省通报,8家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安徽省生产领域的40组样品,其中32组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0%,低于安徽省2013年化肥产品联动抽查质量状况水平(2013年化肥产品联动抽查合格率为86%)。其中,复混(复合)肥料24组,合格17组,合格率71%;掺混肥料13组,合格12组,合格率92%;磷肥3组,合格率100%。
本次抽查品种有掺混肥料、复混(复合)肥料、过磷酸钙等。检验依据为《肥料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涉及标准有GB15063-2009、GB21633-2008、GB20613-2006、GB18382-2001、GB/T8170-2008等,检测项目包括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水分、游离酸、粒度、包装标识等10项。
8组产品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淮南市惠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恒基肥业有限公司、安徽金辉肥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阳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拜尔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桐城市阳光肥业有限公司、桐城市金地丰化肥有限公司、安徽金蓼复合磁化肥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养分含量不足、氯离子超标及包装标识不规范等。
质监部门表示,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
因是行业门槛低、企业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法人对产品质量重视不够,很少有专职人员负责产品质量,原料和成品不能批批检验;企业有意偷减养分含量或使用劣质原料导致产品不合格;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过期或不规范的包装袋,还有的企业对产品标准理解不透,不知道如何标注包装袋。
(晖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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