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过土地流转中心,将土地经营权分别确权、集中转包、统一质押,国开行黑龙江省分行在庆安县创新推出“农民+合作社+流转中心”土地承包贷款方式,向当地土地流转中心发放贷款4914万元。
去年8月,庆安县成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目前该中心已与227户农户成功签订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获得土地经营权1.1138万亩,期限13年。合作社向流转中心上缴土地租金的20%后,与流转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流转中心与国开行签订贷款协议,国开行黑龙江省分行委托相关代理机构向流转中心提供贷款,贷款占土地租金的80%;流转中心获得80%的贷款和20%的定金用于支付农民土地租金。流转中心按年定期偿还国开行贷款本息,合作社按年定期向流转中心支付80%的土地租金和手续费用。 (邵永恩刘鹏翔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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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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