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把本已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产品排除在外。同时,磷石膏制建筑石膏粉产品也没有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
武希彦认为:“磷石膏开发利用处理过程复杂、投资较大、后延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微薄。但在现行财政优惠政策中,没有考虑到磷石膏综合利用难度大的特殊性,缺乏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12-08-10/300408.html
上一篇 : 眼前低迷要看长远
下一篇 :腐植酸改良重金属污染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