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已成为世上应用最广、产量最大的农药品种,其年销售额一直居农药之首。中国是草甘膦生产第一大国,2010年生产企业50多个。目前国内草甘膦产量大的企业有浙江新安化工集团、镇江江南农药厂、湖北沙隆达、江苏红太阳公司等。转基因作物在全球迅猛发展,转基因作物的推广,与草甘膦优秀的功能相得益彰。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推广抗草甘膦大豆、玉米等作物,本文旨在让读者了解当前国内外草甘膦的应用、残留限量等情况。
1971年,美国孟山都公司开发出具有时代意义的广谱除草剂草甘膦,在70年代中后期推出草甘膦异丙胺盐、胺盐与钠盐,英国卜内门化学(ICI)公司于1989年推出三甲毓盐。草甘膦目前注册登记作物已达50种以上,使用遍及世界各国。抗草甘膦大豆已在许多国家种植,特别是美国、巴西、阿根廷,种植面积已达该国大豆种植面积的80%以上,抗草甘膦玉米、油菜及棉花等作物在美国、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均迅速发展。
草甘膦毒性非常低
草甘膦作为一种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除草剂,其毒性是非常低的,就鼠的经口毒性来说,比食盐的还要低。相关研究表明:草甘膦在动物体内不蓄积。在试验条件下对动物未见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对鱼和水生生物毒性较低,对蜜蜂和鸟类无毒害,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按中国农药毒性分级,草甘膦原药为低毒。根据试验,最大无作用剂量最低值每公斤体重100毫克(大鼠两年慢性喂养试验),除以100倍安全系数,得出人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1毫克。
残留限量标准不同
在植物中,草甘膦缓慢代谢,主要代谢物为氨基甲基磷酸(AMPA)。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制定国际食品标准政府间组织。2005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开展了最近一次草甘膦残留限量评估,经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审议后,发布了干大豆籽粒中草甘膦残留限量为20毫克(残留限量单位:每公斤体重草甘膦剂量,下同),全球膳食评估结果认为,这个限量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农产品贸易国家和地区都将草甘膦限量标准设定为20毫克。
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相关机构对植物(食品)中草甘膦的限量标准不同: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草甘膦28项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大豆(干)20毫克、豆类(干)2毫克、豆类饲料200毫克、甘蔗2毫克、谷物30毫克、哺乳动物肉(海洋哺乳动物肉除外)0.05毫克、蛋0.05毫克、干草或干草饲料500毫克、干大麦秸秆400毫克、干高粱秆及饲料50毫克、干燕麦麦秆和草料100毫克、甘蔗糖浆10毫克、家禽肉0.05毫克、可食用家禽内脏0.5毫克、可食用内脏(哺乳动物)5毫克、可食用猪内脏0.5毫克、棉籽40毫克、苜蓿饲料500毫克、奶0.05毫克、豌豆(干)5毫克、豌豆干草或豌豆干饲料500毫克、未加工小麦糠20毫克、香蕉0.05毫克、向日葵籽7毫克、小麦秆及饲料(干)300毫克、油菜籽20毫克、玉米5毫克、玉米饲料(干)150毫克。
美国草甘膦共172项残留限量标准,大豆(干)20毫克、大豆草料100毫克、大豆甘草料200毫克、大豆壳100毫克等。
欧盟草甘膦共340项残留限量标准,大豆(干)20毫克、豆类蔬菜0.1毫克等。
日本草甘膦共205项残留限量标准,大豆(干)20毫克、蚕豆2毫克、豆类(干)2毫克、其他豆类(豆荚类)2毫克等。
中国已制定了草甘膦11项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稻谷0.1毫克、小麦6毫克、小麦粉0.5毫克、全麦粉5毫克、玉米1毫克、水果0.1毫克、甘蔗2毫克、棉籽油0.05毫克、茶叶1毫克、柑橘0.5毫克、苹果0.5毫克。由于中国没有推广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草甘膦也不能在大豆田应用,因此目前尚未制定草甘膦在大豆中的限量标准。
草甘膦使用范围扩大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孟山都公司就开始研究抗草甘膦作物。从成功地获得抗草甘膦烟草以来,抗草甘膦作物的创制一直成为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的重点,至今已取得了一系列抗草甘膦作物,他们是:大豆、棉花、玉米、油菜、甜菜、烟草、花生、小麦、向日葵、马铃薯、水稻、番茄、苜蓿、百脉根、黑麦草、杨树等,其中以大豆、玉米、棉花与油菜发展最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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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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