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0年起实施的油气资源税改革,让南疆五地州受益明显。12月13日从新疆区地税局了解到,截至11月,阿克苏、巴州、喀什、和田、克州五地州资源税同比增幅均超过200%,其中克州增幅达554.1%。
从今年6月1日起,新疆率先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由过去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受各地原油、天然气销量同比增减差异影响,各地资源税增幅不尽相同。
据了解,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涉及11个地州市的33个县(市),以及中石油新疆油田、吐哈油田、塔里木油田公司、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河南油田公司新疆分公司等5家油田企业。塔里木油田是油气资源税改革征税比例最高的企业。
资料显示,2009年新疆生产销售原油2300万吨、天然气210亿立方米,共征收油气资源税7.66亿元。
(蔡俊 康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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