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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税拟2012年开征


本报讯日前获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适合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在税收的转移支付上,应利用碳税重点对节能环保行业和企业进行补贴。

此前,财政部财科所有关专家透露,“下一步资源方面的税费改革要加快步伐。这个改革之后,在2012年或2013年要推出碳税,而且是低标准起步。”

专家表示,碳税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税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碳税的征收对象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据此,碳税纳税人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每消耗1吨原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约为1.9吨,消耗1吨原油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3吨。财政部有关课题组建议,碳税最终应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来征收。在起步的时候,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10元,征收年限可设定在2012年;到2020年,碳税的税率可提高到40元/吨。而环保部规划院课题组则建议,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20元,到2020年可以征收50元/吨。具体而言,煤炭(每吨)、石油(每吨)、气(每立方米)分别征收11、17、12元的碳税。 (方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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