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春耕生产在即,正值种子销售和农民购种的高峰时期,为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农业部决定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范围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浙江、安徽、湖北、四川等省(区、市)的种子市场。每个省份抽查10~20家种子经营者。
检查对象是在市场上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种子质量。玉米和水稻种子检测纯度、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四项质量指标,其他作物种子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二是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三是种子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种子经营者是否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齐全。
本次检查由被检查经营者所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和有关种子检测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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