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化化肥农大研发中心 王 利河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化化肥农大研发中心 马文奇
据《农资导报》综合报道,2008年政府将重点推进开征环境税工作。而这一工作一旦开展,将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化肥农药成本。环境税征收政策的出台对中国环境政策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近年来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治理投资总额逐年上升,占GDP比重从2000年的1.02%,提高到2004年的1.31%,但从实际效果看,这种以政府财政主导的单一治理办法还不能满足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因此,通过出台环境税调控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时代悄然而至。
中国环境政策特征与现状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推动了当代环境保护的起步。199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防治工业污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能源效率与改善能源结构、生态农业、环境科学研究、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环境教育、环境法制、行动计划等中国环境发展的十大对策。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确定实施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减少10%的控制目标。在环境政策演变过程中,国家相继出台并完善了很多环境管理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其中不乏鼓励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的政策,也有限制环境排放的强制措施,还有进行摸底的污染源调查。迄今已制定了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9部环境法律。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污染防治政策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从单纯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从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治理相结合转变。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目前采取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和经济手段三种措施。“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等属于直接的行政命令,排污收费与超标罚款等是经济手段也属于行政命令的范畴。“排污费”征收政策,具体包括:(1)不论排污量大小,发生即收费的办法。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费等5类70多项依此办法征收。(2)“超标排污费”征收办法。即先缴纳标准排污费,超过部分再缴纳超标排污费。
总之,中国目前环境政策中的经济措施采用以征费为主、以征税为辅的体制,环境税的开征将逐渐改变这种局面,更加有利于环境的保护。税与费相比,征收和使用均比较规范化、程序化和正当化,采用合适的税率能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环境税将是中国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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