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肥、复混肥、钙镁磷肥、硫酸、磷铵、化工原料及化肥系列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编织袋的制造、销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08年7月31日);批发盐酸、硫酸、液氨(有效期至2009年6月22日);盐酸、硫酸、液氨生产(有效期至2008年8月16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08-03-18/307722.html
上一篇 : 人大代表热议“三农”问题
下一篇 :突出重点品种 强化市场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