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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善制度作支撑按照在有限资金规模下实行普惠的要求,针对江苏省近几年连续敞开补贴后,拖拉机和收割机连年高位增长,作业收益下降等新情况,2016年通过调控降低拖拉机和收割机的补贴标准、设定购机者享受补贴上限、提前设定年度截至时间等措施,严格操作程序,完善农机敞开补贴机制。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7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4.164亿元、省级财政1.6亿元,扣除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0.22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经费0.1亿元(省级),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439亿元全部执行完毕。
根据全省农机化发展规划,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进行了动态调整,突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所需机具,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倾斜,加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机具补贴。将普通型增氧机、灌溉首部和蚕桑温湿控制器调出补贴范围,新增翻转犁、打捆机、热泵热风炉3个补贴机具品目,2016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为10大类49个机具品目,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和高效设施农业相关机具分别占56%和44%。
通过补贴政策实施引导,进一步促进了全省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省新增粮食烘干机5759台,比上年补贴数量增加2800台;新增插秧机9259台,比上年补贴数量增加900台(乘坐式插秧机新增5542台,比上年增加740台);新增喷杆喷雾机2196台,比上年补贴数量增加1148台;新增各类收割机1.99万台,比上年补贴数量增加600台;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66万台,比上年补贴数量减少4600多台。
江苏省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完善的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与13个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研究部署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过剖析有关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农机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农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和政策实施过程监管,确保政策实施起到促进事业发展、农民得益、廉政风险有效防控的效果,并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
为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针对江苏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举措,组织编印和发放《关于调整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手册》和农机购置补贴情况核查记录本等资料10多万份,全年编印《江苏农机购置补贴动态》9期。
通过江苏省电视台政风热线栏目、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相关要求。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为重点,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确保阳光操作,对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升级,公布了各级补贴政策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电话240多个,全省超过95%的实施县(市、区)均在官方网站上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按季度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力求政策内容、实施过程、补贴结果(重点是受益对象具体信息)等全公开。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明确各市年度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并对县乡验机核实比例作出规定。协助配合农业部农机化司起草修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方核查。建立健全各级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省级完成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与举报事项50多起,办结农业部转来的投诉调查事项3起。
山东:督查宣传为双翼
截至2016年12月下旬,山东省落实补贴资金17.18亿元,占资金总量的98.62%,预计年底全面落实并结算完成。共补贴各类机械17.3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3万台、谷物联合收获机9416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2474台、深松机4648台、免耕播种机2254台、粮食干燥机395台,受益农户达到16.34万户。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山东省农机装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升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解放了劳动力,拓宽了农民的致富渠道。培育和壮大了农机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订单作业等新型农机服务模式的发展,极大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水平、能力和效率,激发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激活了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发展活力。同时通过政策拉动繁荣了农机市场,带动了农机工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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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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