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泉1999年任二河乡新庄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以致力于改变家乡面貌为己任,带领全体村民把新庄村由一个贫困村建设成为省和哈市村建设示范村,获得黑龙江省 “五个好村先进党组织”,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和 黑龙江省“文明村”标兵的荣誉称号。
刘清泉促成校村合作,由东北农大为该村制定了全省第一个村域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迈出了向生态要效益、向科技要发展的步伐。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基本实现了“走平整路、喝干净水、用清洁能源、住节能房、上卫生厕”的目标,并创建了五常市生态示范型村建设模式。村民用上了清洁能源,改善了人居环境,又为发展有机食品创造了条件。
刘清泉牵头成立了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融资900万元;签订了3000亩有机水稻订单,为社员累计增收超过500万元;投资建设了有机米加工厂,耕地和企业均获得有机认证,注册了商标,通过了QS质量认证,有机产品销到上海和珠海等地。发起成立了省内第一家村级工会,为外出村民提供用工信息、培训等服务;帮助农民工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聘请了维权顾问,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争议咨询和处理纠纷。
作为连任三届的市人大代表,刘清泉十余年来记录了20多本民生日记,撰写建议30多件,均获得有效办理,从制度上推动了民生改善。2008年刘清泉撰写的《关于加快体制和制度创新、推进村建设的建议》被评为哈市优秀代表建议,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市优秀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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