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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计监督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投资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 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中的比重,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思路、新措施已初见成效,随着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三农”问题一定会逐步解 决。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三农”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如何紧紧围绕审计工作服务于建设 社会主义村这个主题开展工作,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一、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社会主义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在今后较长时期,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围绕社会主义村建设,加强审计监督,集中反映农村的焦点、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较多,性质复杂,概括起来表现为“三多”。一是渠道多。既有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性贷款,也有单位、农民自筹等资金;二是层次多。既有中 央专项资金,也有省、市、县项目配套资金,还可能有国际贷款和捐款等;三是管理部门多。资金涉及的项目管理中,一些职能部门如农业、林业、水利、移民、国 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都在管理项目资金。目前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挤占、挪用、借用、滞留、拖欠涉农资金,改变资金投向现 象较为普遍。(二)没有按照农业生产的需要及时拨付农业生产专项资金,一些季节性强的农业项目受到影响。(三)一些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工程质量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四)配套资金少或者不到位,一些扶贫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专 户储存。(五)部分地区将财政扶贫资金改变为有偿资金使用,并且擅自变更资金计划。
  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在县一级比较集中,原因主要有:
   1、财政管理体制不顺。现行财政新旧体制双轨运行,县级财政上解基数过高,留给县级的自有财力十分有限,造成部分县级财政基本只能维持“吃饭”财政,部 分县形成了大收入、小财力甚至赤字财政的局面。虽然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将大部分财力划转到县级财政,但都属于专项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县级统筹财力 的力度有限。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造成县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大幅度减少,在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的压力下,安排其它资金难免会捉襟见肘。
   2、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支农支出资金少。部分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乡财政普遍困难,在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总量中,用于行政管理和部门事业费支出占 有很大的比例,保工资运转是第一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个人部分支出比例的不断增大势必造成专项资金投入的减少,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安排更是紧之又 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增长缓慢,从而造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缓慢,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反过来又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农业投入具有公益性 质,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对较高,经济效益相对低下甚至没有效益,而且很难进行评估或计算,部分地方政府在局部利益驱使下,将涉农资金如农业综合开 发资金投向急功近利的产业寻求短期收益,导致对农业投入下降。
  3、县级政府各部门管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体制不顺,职能交叉重叠,效果不佳。从 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看,涉及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开发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这些部门的交叉管理和多头管理容易导致出现如下问题: 一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直接或牵头管理工程,不利于工程监督管理和实施。审计发现,在一些地方的工程管理中,县发改委既负责项目立项,又负责工程管理和 实施,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工程管理和监理出现质量问题。二是同一类型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缺乏统筹整合和集中实施的效能,造成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集中 资金办大事的效果,影响到建设项目投资效果。三是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为满足自身经营需求,普遍开展经营创收活动,这种政企不分的现象,既容易影响行政管理和 服务职能的发挥,也不利于建立正常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部门利益直接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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