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家电等商品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岑溪市工商局、消委会强化四项措施,确保国家护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实施申报备案登记。工商部规定,凡在本辖区内搞“家电下乡”活动的经营者,必需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和各种家电产品质量合格证,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申报备案登记。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产品身份标识卡。工商部门严把家电商品质量关。加大对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电冰箱以及农机具、摩托车等“家电下乡”商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查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是否在包装中附加证明产品身份的标识卡、家电来源是否合法。三是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消委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在“家电下乡”专营网点专门设立消费投诉站,积极构建及时、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网络,受理相关消费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仔细鉴别,避免买到假冒家电。四是严厉查处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产品和商标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加大对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防止“假家电商品”流入农村市场,维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岑溪市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家电下乡工程有效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7月31日,该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300多件,实现销售收入超600万元,全市农户获财政补贴的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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