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7月24日电 农村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缺乏管护以及由此引发的用水纠纷等问题一直是农村建设的“老大难”。广西灵川县近年来创新水利建设机制,通过“政策推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部门联动”,使得农村水利建设面貌有了大的改观,也有效规避了各种矛盾,建立了水利设施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水利难题制约农业发展
作为广西农业大县和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灵川县有耕地面积36.27万亩,其中水田30.22万亩,全县境内共有各类水利工程1988处,有效灌溉面积26.02万亩,0.1立方米每秒流量以上的渠道总长1073.25公里。
据县水利局局长刘佩琦介绍,这些水渠很多都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老化严重,引水效果很差,由于所有权不明,农民也缺乏维护的积极性,还经常引发村屯、农户之间的用水纠纷,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
2003年底,灵川县委、政府决定加大水利建设力度。据县委书记余秋平介绍,县人大通过的《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要求,“从2004年至2006年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投资约6600万元,全面完成全县0.1个流量以上以及旱片虽不足0.1个流量但灌溉面积较大的重点渠道‘三面光’工程任务”。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水利建设指挥部。
--创新投入机制,激发群众积极性
在这个计划中,资金筹集是首要问题。县长孔德有表示,如此大的投入,完全依靠财政来解决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他介绍,他们创新思路,形成了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
一是财政引路,政策推动。2004年以来,除争取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的项目补助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各乡镇也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出台鼓励政策,引导群众“抢”资金、争项目,达到了“政府投入1元,拉动群众投入4元”的效果;二是吸引投资,利益驱动。按照“谁投资,谁经营”的原则,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三是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多方筹措资金。全县做到凡与水利建设有责任的单位必须有所作为,凡能投入水利建设的资金均按计划投入。
水利建设投入主要依靠群众(群众筹资、筹物和投劳占总投入的60%),水利设施的维修也要依靠群众,如何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非常关键。为此,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激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自发管护水利设施、协调用水关系:一是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明确了群众的利益和责任,明确各村农户享有本村内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并负责其维护和管理;二是充分发挥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群众用水合作组织由群众自发成立,与政府组织相比,其在发动群众、协调群众关系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县政府鼓励各村成立群众用水合作组织,对于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村屯,在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三是坚持“以奖代补”的原则。对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能力强、成立了用水协会并经审定列入冬修计划的水利工程给予“以奖代补”扶持。
--多方面齐抓共管,注重“执行力”
据刘佩琦介绍,在项目实施方面,灵川通过提早行动、完善责任制、加强监督等,保证水利设施按时、按质完成。县水利建设指挥部注重抓好“三早”:一是早计划。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每年6月底前制定出各辖区符合条件的渠道“三面光”硬化计划,并报到县水利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计划,群众的积极性以及工程的实际效益,组织技术人员实地勘测、设计、预算,制定好全县渠道“三面光”硬化实施方案,9月报县政府审核;二是早部署。实施方案经县长办公会议审定后,10月中旬行文印发给各乡镇贯彻实施,各乡镇也相应制订具体的落实计划;三是早行动。县政府于当年10月召开全县水利建设大会战动员大会,并公布各项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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