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通过资金整合,将涉农资金“捆绑”起来用于村建设。目前,该县“示范村”兴隆镇兴隆村在建设中。然而,所谓的“示范村”却是建广场、修花坛、移大树,修遮羞墙、建仿古门,甚至毁良田、挖果园建新村,各种花费达420万元。巨额的建设成本给当地政府和农民带来沉重负担,有的乡村背上了新债务。”(《中国青年报》报道)
涉农资金整合后居然用来做“形象工程”,实在是违背了资金整合的初衷。
目前涉农资金使用比较分散,目标多元化、管理多部门,其结果是大事难办成、小事重复做。涉农资金整合已经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
但是,资金整合只是手段,资金的使用原则和目标不应因此改变。也就是说,涉农资金整合以后依然应该按照规范、安全的原则加以安排。
中央早就提出,村建设要以生产发展为中心,以农民为主体。因此,涉农资金整合后,在村建设中,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围绕农民最迫切的需要着手,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办大事,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培育优势产业这个重点,为农民开辟持续增收的渠道,而不是只搞一些表面文章、形象工程。
当然,村庄整洁也是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笔者认为,村容村貌建设更是一项锦上添花的工程。泾阳县作为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很多村庄还存在行路难、吃水难,“锦”尚且不存在,何处添花?如果资金整合不能为农民雪中送炭,甚至为了政绩让农民背上债务,那又何必整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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