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分税制改革以来,收入集权的同时却没有相应调整支出责任。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留存有所减少,而支出责任并未相应递减。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减消,村级自治组织的收入减少。在没有土地开发及村办企业的行政村,财务状况更差。
另外,“多头管理”的政府体制性背景下,各部门职责相对独立,相互之间缺乏统筹规划和协调,无法形成统一的资金管理计划。例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发改委系统审批,设备购置资金由财政系统审核,文化部门负责协调部分活动补贴,区县、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承担大部分运营和管理经费。各自为政的预算和资金拨付造成资金来源分散,以及拨付流程长、截留多等诸多问题。
运行体系需制度和规则的指导和约束
各级各类责任主体需要在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则的指导和约束下有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按流程划分的由文化体制和文化政策组成的制度和规则集合构成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体系的内容,包括投资机制、建设机制、运营机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决定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因此,运行机制构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划分的第三个坐标维度。
在投资机制上,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但存在预算依据及投资标准不尽合理,预算增长跟不上需求增长、运营经费增长跟不上建设资金增长等问题。在建设保障上,各项机制基本确立,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设施覆盖不够充分、设施结构不尽合理、设施功能仍需完善、设施布局缺乏均衡、设施闲置现象普遍等问题。在设施运营方面,服务质量有所改善,但自上而下的服务内容与实际需求还不吻合,统一的服务规范与服务标准依然缺失,运营模式过于单一,对社会力量的利用不足。在管理能力上,行政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但管理体制改革进程缓慢,存在治理结构条块分割、资金管理缺乏透明度、管理缺少考核和问责等问题。
几点建议
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包括:以提供公益性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主要任务;以提供适应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发展目标;以健全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为实施导向;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工作重点。
繁荣文艺演出服务方面加强设施建设,如增加专业影院、剧场的数量,进一步整合利用社会化文化设施资源,提高农村各类文化设施的复合利用等;建立城乡和农村的文艺演出调演机制,盘活演出资源;建立农村文艺团队扶持机制,涵养演出资源。
完善图书信息服务方面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全市公共图书信息服务体系的网络互联工作;制定图书资源调配计划,建立政府部门联动机制;利用设施基础打造功能互补、专项发展、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
加强广播影视服务方面依赖于增加资金,重点提高边远贫困地区设施设备的覆盖率;建立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商协同机制,确保有效运营;完善绩效考评,提高服务质量。
改善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服务方面提高设施建设,尤其是运营经费的投入;制定整合方案,促进教育培训资源共享;采用“活动采购”与比例配套的财政投入方式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政府责任和运行机制保障方面
改善预算机制,提高供给效率。如进一步提高预算总量,建立财政支出向农村文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支出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机制,并继续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明确统一的预算依据和投资标准;统筹部门预算,统一资金投放;调整各级支出责任,优化资金拨付流程。
完善建设机制,提高承载能力。包括推进标准化工程建设,规范项目审批机制与流程,增强设施的复合利用率。
健全运营机制,提高供给质量。改变单一政府举办模式,尝试多种运营模式,引入社会化资源,鼓励村民自发开展文化活动;依据实际需求,重构服务内容;调整设施建设标准,明确基本服务标准;强化资金责任,落实运营保障。
调整治理结构,加强监管问责。如改变条块分割现状,实行集中垂直管理;公开政府投资,透明资金使用;健全标准制度流程,有效实施绩效考核;赋予公众参与运营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建立公众评价机制,形成多层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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