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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土地是只有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所有权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转让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出让与转让的都是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转让和出让有什么区别?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内涵不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作为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以一定的年限将指定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过程,整个交易过程属于一级市场,出让主体为国家。

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当个人或者集体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将土地再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使土地使用权发生二次转移的行为,整个过程属于二级市场,出让主体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集体,同样属于二级市场的土地交易还有出租、买卖、交换、变更、继承等等。

二、条件与程序不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诸多条件限制,转让登记过户前需要经过转让与受让人办理申请,经过审批和缴纳税费。

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并无条件限制,只需由受让人与相关地方县级以上政府签署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即可。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选址需求及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购地程序,从而确定土地的购买形式。

三、交易市场不同

土地出让属于一级市场交易,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代表国家对土地依法履行所有权并面向社会进行交易,同样属于一级市场的所有权获取方式还有土地所有权划拨。

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二级土地市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二次交易。

四、交易风险不同

土地出让主体为政府,交易条件简单、程序清晰、过程透明,风险较小。土地使用权转让主体非常广泛交易方式多种多样,需要考虑事项复杂、风险高。

以上就是土地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我国对土地流转的规定内容比较繁杂,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土地的性质与历史文化的沉淀而引起的。所以在进行土地转让的时候一定要对该块土地的性质有所了解,办理手续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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