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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报第二批种子违法案件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案

  2014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接到农民投诉,反映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导致部分瓜农种植的西瓜异常,受损面积50多亩。经调查,吴辉贵在没有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嫁接西瓜种苗,以每株1.2元的价格出售给受害农户,共计19000余株,非法获利11000元。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局将案件移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辉贵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1000元。

  本版案例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提供

  链接:今年3月16日本报7版刊登了农业部通报的第一批种子违法案件,共23件,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钱功武无证经营玉米种子案、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旭日阳光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假小麦种子案、安徽地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且经营推广未通过审定水稻种子案、甘肃省高台县黑泉乡向阳村无证生产玉米种子案等。同时还刊登了中国种子协会发出的《自律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利益》倡议书。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种子 水稻 品种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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