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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67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潘可士玛法国公司等18家公司生产的35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发给进口登记证(见附件1)。批准泰国开发鱼粉企业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变更商品名称并换发进口登记证(见附件2)。所登记农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农业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批准巴西奥特奇公司生产的“新普乐”、“霉可吸”和“赛乐硒2000”3个产品变更质量标准,重新颁发进口登记证,(2011)外饲准字046号、(2011)外饲准字115号、(2011)外饲准字042号的登记证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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