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天津9月1日起城乡居民可办“两险”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政府颁布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简称“两险”)将从9月1日起进入正式实施阶段。9月1 日起至年底,全市4000多家街道、乡镇或社区居、村委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始办理参保手续,凡符合“两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就近到户籍地、居住地参保,也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办理地点。

  “两险”实施

  未参加职工险居民均可参保

  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统筹一体

  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规定,凡没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本市居民,不论长幼,不分城乡,不论农业非农业,只要拥有本市户籍,或虽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幼儿园、大中小学等各类学校上学的外地、外国学生,都可以在本校或居住地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障。

  据悉,这是继全市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后本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又一件大事,城乡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待遇。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统筹一体,人人拥有医疗、养老保障。

  城乡医疗

  城乡居民可享五种待遇

  困难群体缴费政府埋单

  本次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实行居民家庭缴费与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困难群体人员的缴费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生育保险补贴和学生儿童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其中,学生儿童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最高报销比例为65%;其他成年居民根据自身条件和医疗需求,自由选择缴费标准,分为330元、160元、60元三档,政府相应补贴230元、190 元、160元三种,相应享受的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1万元、9万元、7万元,最高报销比例依次为65%、60%、55%。选择缴费档次越高,相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就越高。对于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参保患者,除报销基本医疗费用外,还可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以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

  城乡养老

  缴费满15年能领养老金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规定,本市城乡60岁以上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从今年1月起可以分别享受政府提供的老年人生活补助。其中,年满60岁的每月60元,年满70岁的每月70元,年满80岁的每月80元。今年1—8月,城镇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差额部分,将随9月份养老保障补助一同发放。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年满18 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年满45周岁至60周岁的城镇居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障费,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满15年的,60岁以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国家全额补贴,2009年是每月1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分割成139份,按月发放。2009年按最低缴费基数参保缴费,最低可以领取每月255元的居民养老金,居民领取养老金不足139个月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领取139个月后,仍符合继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条件的,其每月的个人账户养金人由政府财政补贴,直至终身。

  四大突破

  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程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险更实惠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合”制度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四大突破。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变各区县统筹为全市统筹,基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有利于区域经济更快发展;第二,虽然个人缴费略有增加,但是提高了最高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医保待遇有了大幅度提高;第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突破了“合”就医用药的限制,参保农村居民可以与城镇职工医保共享一个医疗、用药、结算平台,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共用一个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而且可以实现计算机划卡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的发生率,简化了医药费报销程序;第四,与“合”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住院、门诊特殊病的基础上,增加了门急诊补助待遇、生育补贴待遇和学生儿童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等。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群体 相结合
 1 2 3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