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条措施”集中整治农民工欠薪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道忠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道忠)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十条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措施》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区根治欠薪工作的影响,要求各地(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落实好根治欠薪工作“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各地、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确保维权渠道7×24小时畅通;对每天新发现的欠薪问题线索,要坚持接诉即办、动态清零;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款支付过程监管,及时处理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欠薪问题,坚决杜绝以工程核算为由不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等。
此外,《措施》特别提到了强化领导包案办理制度。对涉及欠薪人数10人以下,或欠薪金额20万元以下未办结欠薪问题线索,由县(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案;对涉及欠薪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欠薪金额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未办结欠薪问题线索,由县(市、区)领导和地(州、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案;对涉及欠薪人数50人以上,或欠薪金额100万元以上未办结欠薪问题线索,由地(州、市)政府(行署)领导和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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