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脱贫后的内生发展动力
——五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党的二十大会议期间,二十大代表、贵州省黔西市化屋村党支部书记许蕾向媒体展示了一幅化屋村村民的苗绣,这个昔日深度贫困的小村庄,如今已经成为乌江畔的一颗明珠。党的二十大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这既是新征程上我们党对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庄严承诺,更道出了未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为无数个像化屋村这样的乡村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发展路径。
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也是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胜利。奋力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而脱贫地区、脱贫群众更是需要我们给予关心关注的重点。
统观脱贫地区,有一部分脱贫群众虽然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经济基础还很脆弱,稍遇风险变故马上就可能致贫;一些脱贫地区产业虽然搞起来了,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帮扶干部、帮扶资金一撤,产业就可能垮掉;尤其是易地搬迁的脱贫群众,离了穷窝,拔了穷根,但如何在新家园安居乐业,尚有一段路要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攻坚的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就要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紧盯重点人群,全面跟踪了解脱贫群众的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消除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意味着不能光靠被动地“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要更好地树立起以“我”为主的发展导向,激励脱贫群众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奋发进取,将实现幸福生活的金钥匙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着眼联农带农,发展壮大脱贫产业。这几年,脱贫地区的产业“有没有”的问题基本上都解决了,还要进一步向“好不好”转变。要聚焦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将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优化利益联结方式,产业项目的资产权属和收益尽量下沉到村到户,把更多机会和收益留给农民。同时发挥每一位脱贫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开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想尽一切办法支持脱贫群众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
强化稳岗就业,拓展脱贫群众就业渠道。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住了脱贫人口的就业,就是稳住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盘。要持续强化脱贫群众的稳岗就业,从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的渠道帮助脱贫群众走出大山、走向市场。东部地区要加强与中西部地区沟通,高质量、多频次推介岗位需求清单,深化劳务对接合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就近吸纳就业、创办扶贫车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多措并举,总体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聚焦易地搬迁,做好“后半篇文章”。近年来易地搬迁近1000万人口,到了新的区域生活居住以后,现在面临的困难还不少。让他们能更好地安居乐业,既关乎脱贫成果的巩固,也关系到社会稳定。要围绕推动搬迁群众生计方式的非农化转变,在全员培训、稳定就业、产业配套等方面持续用力,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促进搬迁群众自力更生。还要进一步加强安置点帮扶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易地搬迁群众有条件靠勤劳的双手让腰包鼓起来、日子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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