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责作用 强化落实种子法主体力量
中国种子协会会长 张延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把修改种子法列为重点任务。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种子法修改决定。种子法的修改将有利于推动依法治种、依法治国的法治进程,有利于推动种业原始创新、科技创新的创新进程,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种业振兴的历史进程。
中国种子协会作为全国性的种子行业社会组织,现有企业会员1000多家,数量约占全国种子企业的1/7,种子销售收入和利润约占60%,市值占我国种业市场的半壁江山。协会的15个分支机构包含了5种主要农作物和蔬菜、马铃薯、食用菌等作物,覆盖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南繁、国际合作、机械化和种衣剂等领域,涵盖了农作物种业的各方面、各环节。
协会会员无疑是贯彻落实种子法的主体力量。新修改的种子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协会将号召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种子法,在宣传培训法律制度、引导遵守法律规定、协调服务法律维权等方面发挥职责作用。
一是宣传培训法律制度。2022年,协会将继续举办种子法律培训班、种业知识产权研讨会,在中国种子大会上设置知识产权论坛,宣传培训新修改的种子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于新修改、新完善的内容,我们将组织会员和分支机构认真学习,请有关领导专家解读培训,请企业负责人交流分享,营造知法懂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引导遵守法律规定。加强信用评价引导,在信用企业和骨干企业的标准上,继续加强植物新品种权、自主育种研发等创新能力建设指标的设置,发挥评价标准导向标的作用。同时,号召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摸清育种材料家底,认清育种技术路线,主动避免侵权行为发生,推动育种创新规范。引导企业加大种业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加快新品种权申报,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外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制度的经验,支持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走出去,优异的种质资源和品种引进来。
三是协调服务法律维权。种子法赋予了协会“加强行业协调、服务、自律、维权”的职责,新修改的种子法加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让育种者和企业的维权更有法律依据。下一步,在植物新品种权的实际维权操作中,协会将增加协调力量,扩展法律服务团成员,开展协调法律维权工作。2022年,协会拟在研究种业法律案件的基础上,形成种业维权指南,力争成为种业维权中可操作、可依据的指导工具,为广大种业企业、育种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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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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