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农产品电商有可能通过大数据应用实现财务透明,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提高各合作方信任水平。
电商平台要抓机遇成为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种子选手”
大型农产品电商所具有的以上特点,通常也是欧美大型农民合作社的成功要素,因此,如果类似拼多多这样的电商企业有介入我国农业经营机制变革的意愿,其可供利用的资源条件是充分具备的,并且在外部环境中也具备一些积极因素:
第一,中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亟须提高竞争力,这种压力可能使国家更加重视现代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快速推进,并出台相应的政策;第二,多种经济规律的作用有利于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可遏制的城市化趋势会改变农业中的人地比例关系,真正的农民合作社对规模的要求,会使大型农产品电商平台更好地利用自己绝佳的基础条件。中国农村居民表现出强烈的“资本替代劳动”的倾向,一如欧美农业发展历史,也会产生巨大的合作社发展空间;第三,从笔者调研看,拼多多的大型加盟流通商的投资者拥有较好的经营潜质,可成为大型合作社发展的“种子选手”,目前需要借风起航。
当然,对于电商的参与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是改变现存由龙头企业主导的农业产业链运行机制有一定困难。一些龙头企业已经比较强大,他们有一定的政策游说能力,龙头企业自身没有动力转变为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如果要发挥支持农民合作社的作用,需要处理好与龙头企业的关系。二是合作社发展需要有更合理的城市布局。小城市恰恰是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需要有更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小城市发展。三是支持农民合作社的政策有待继续调整,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突破行政区域,应进一步优化相应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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