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理”出乡村新气象


  

  

  

  

  余江区平定乡蓝田宋家村宅改后的新面貌。

  6月底,记者在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洪桥村鲁王村小组看到:一垄垄稻田方方正正、一望无际,一幢幢住宅排列有序、清洁美观,一条条小路纵横交错、干净平坦,一个个广场宽阔明亮、绿树成荫。鲁王村小组村民事务理事会理事长鲁东海告诉记者:以前这里一片乱象,四处散落着猪圈,土坯房乱搭乱建,没有一条直路,没有一个休闲广场。为了给村民营造一个美丽的家园,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不仅带头拆自己家的土坯房和空心房,还耐心细致地做村民工作,带动他们一起参与。

  2015年3月,余江区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区,承担起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简称宅改)中,余江区以建强配优村民事务理事会为抓手,在全区1040个村小组中成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以此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啃下宅改“硬骨头”,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夯实了基层基础,也探索出一条完善乡村治理、强化基层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接地气有人气 人人都有“发言人”

  宅基地制度改革因其“点多面广”的复杂性成了产权改革中最难过的一关。因此,余江区在宅改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领导,以“农民的事就得由农民办”为基础,在全区1040个自然村建立完善了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事务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宅基地的退出、有偿使用、流转等一系列方案都根据村民意见拟定并投票通过,理事会成员带头实施。

  为了充分实现办法由群众想,事情由群众办,余江区因地制宜,形成了三种村民事务理事会模式。一种是村小组与理事会相融合,村庄事务主要由理事会负责,理事长与村民小组组长实行“一肩挑”的协调型理事会。该理事会部分成员由村组干部任职(一般由党支部推荐,村民选举产生),剩下的成员从乡贤能人中协调产生。其中,每个家族都有一名成员在理事会中任职,单姓村按照“一房一理事”原则产生,多姓村按照“一姓一理事”原则产生,保证都有自己的“发言人”。此类理事会共有941个,占比90.5%,是所有村民理事会中最多的一种模式。

  另外两种模式分别是民选型理事会和指导型理事会。前者因为村庄矛盾纠纷较多,村小组干部工作不得力、公信力不够,此类村庄组建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因需选择,弹性调整,由村小组内的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理事长由得票多的人担任。以家族为单元,以“一房一理事”为原则,灵活吸收理事会成员。由于村庄较为复杂,一时无法产生理事长或理事,在村党支部指导下建立的村民事务理事会属于指导型理事会。该模式下,理事长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理事由村党支部从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中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另外还设立名誉理事长一人,主要由驻村领导担任。在余江区,民选型理事会和指导型理事会分别有48个和51个,分别占比4.6%和4.9%。

  平定乡洪桥村党支部书记鲁海亮告诉记者:“无论哪一类型的理事会,都是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民主协商产生代表自己的利益代表。各村党支部积极鼓励农村能人、致富能手、家乡贤人参选理事,动员、支持在外知名人士回乡通过推荐选举担任理事长或理事,确保接地气、有人气。”

  余江区的1040个自然村中共选出7862名村民事务理事会理事,并成立了党小组680余个,延伸了党组织工作“手臂”。

  

  拆除违建房 搭起“连心桥”

  村民事务理事会的成立就是要还权于民,充分发挥其熟民近民的优势,把自主权下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建房管理上,余江区把宅基地分配权下放给村民事务理事会,农民建房审批由村民事务理事会集体初审,确保违章建房“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试点以来,全区未新增一起违法违规建房。

  在洪桥村,宅改初期,一些村民拒不退出“一户多宅”,也不交纳有偿使用费,面对这些问题,洪桥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就发挥了熟人社会约束作用。经过集体研究,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定了近20项措施,包括不予分配本集体收益,不享受本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收益等。同时,村民事务理事会还在此过程中积极制定村规民约,广泛征求乡贤能人、群众代表意见,直至所有内容得到村民一致认可为止。理事会利用村规民约充当村民的“和事佬”,搭建干群的“连心桥”。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休闲 强化 基础设施建设 绿化
 1 2 3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