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将推进渤海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及渔船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沿渤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务必要提高重视程度,对标《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渤海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和渔船污染治理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据公告介绍,此次整治工作将从五方面进行,首先要做好渔港认定及名录发布。沿渤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并最终在农业农村部备案;第二,要编制渔港水域污染防治规划。要选择部分重点渔港开展渔港水域环境监测,建立健全沿海渔港水域污染监测体系;第三,推进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积极协调推进辖区内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确保在2020年底前,实现名录内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全覆盖;第四,加强渔港水域环境保护监管。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保护港区水域环境;第五,要实现渔船渔港污染防治联动。督促渔船船东按要求在渔船上配备油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要完善港区生产生活设施布局,配备渔船油污水、废弃网具以及生活垃圾回收设备,并及时进行集中处理。
本报见习记者 刘一明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9-07-27/200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