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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慢性病诊疗管理值得期待


  近日笔者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采取方便就诊、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药物配送服务等措施,惠及全省慢性病患者。

  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对广大基层居民健康构成主要危害的一类疾病。如何强化基层慢性病诊疗管理,让居民就近就诊,方便就诊,并降低个人费用,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各地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亟待解决好的课题。

  为了更好地便民、惠民、利民,浙江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打造医保服务最便捷省份”要求,确定慢性病病种范围,采取“12+”模式。其中,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是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各市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需求,自行增补若干常见慢性病种。

  另外,该省在统一病种的同时,规定基层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水平,由各设区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与此同时,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

  慢性病基层门诊报销不低于60%是关注民生健康的好举措,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必由之路,值得期待。一是可以有效解决广大基层慢性病人的就诊问题,方便慢性病病人的日常诊疗;二是可以让慢性病病人少花医疗费用,实施健康精准扶贫;三是可以减轻大中医院的工作负担,同时可以为基层医疗机构开发医疗资源,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更好地强化基层慢性病诊疗管理,笔者建议:

  一是各地不妨根据本辖区慢性病发病情况,一定程度上增补常见慢性病病种,让各类慢性病病人都能享受政府的“健康红利”。

  二是规范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慢性病诊疗医生,有各类常见慢性病诊疗、检查药械,有慢性病常见诊疗药品。

  三是开设好省、市、县、乡镇(社区)优质慢性病诊疗保健资源“直通车”,定期聘请相关医学专家进基层,进一步激活基层单位与二级、三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

  四是加强医疗人才技术资源“互通共享”,不妨在基层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定时定点来基层对患者进行专业指导,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二、三级医院的专家会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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