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走出脱贫“阳光路”


  记者了解到,该电站由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与北京国新融智基金共同出资建设,其中,青海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代行政府出资职责,筹措扶贫专项资金5560万元,约占资本金的40%,国新融智基金出资8400万元,约占60%,剩余全部为政策性银行融资贷款。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局长马丰胜表示:“这两种建设模式从根本上讲,既用好了国家的光伏指标,又用活了社会资本力量,还有效解决了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可是说这是一条青海特色光伏扶贫的新路子,对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带动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意义重大。”

  与前两种模式不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采用的是“政府全额投资、资产确权到县、收益全部归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模式。

  创新分配模式

  集体有收入,劳动有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发钱养懒

  近年来,随着光伏扶贫的深入推进,青海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成绩的背后,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就光伏扶贫而言,首当其中的要算收益分配的问题。为此,结合国家相关政策,青海省专门制定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旨在加强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的长效机制。

  在青海16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多数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基本上都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张宏成表示,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我们明确将联村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贫困村集体,形成的收益一部分可留作村集体使用,一部分须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还详细规定了使用途径。

  记者了解到,留作村集体使用的光伏扶贫收益可用于村内小型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统筹统购医疗、养老保险,提供临时性救助,奖励扶弱助残、脱贫典型等,但不得用于从事宗教活动,不得用于村委会办公场所装潢装修及办公经费开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则要求提供或设置就业、公益岗位,或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为了能够让贫困群众动起来,用自己的劳动致富,近年来,青海省在不断开发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的同时,也鼓励地方结合自己实际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董得财告诉记者:“目前,共和县已经设置了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438个,涉及弱劳动能力建档离开贫困户229户,岗位工资全部由光伏扶贫收益支出。贫困群众要领到工资,所在岗位的工作必须考核合格。”

  此外,光伏扶贫收益对象采取“脱贫出、返贫进”的动态管理模式,保障收益用处不跑偏。不仅如此,青海省扶贫部门还在省级层面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专门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违规、违纪等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

  

  

  图为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新添堡村的联村光伏电站。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土地 草原 专项资金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