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五大看点 农村新报讯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计划五年内对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易地搬迁要搬哪些人?搬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搬后怎么脱贫?本报梳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搬哪些人?”
更精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规划》明确,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的约1400个县。
其中,西部12省区市搬迁人口约664万人,占67.7%;中部6省份296万人,占30.2%;东部仅涉及吉林、河北、山东、福建4省份的21万人,占2.1%。
主要包括四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
“搬到哪里去?”
更合理:围绕脱贫目标选择安置点
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在前期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数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
在集中安置人口中,依托中心村或交通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的占39%,在周边县、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占15%,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安置区集中安置的占37%,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占5%,其他集中安置方式占4%。
“建什么房子?”
更明确:保基本防负债
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住房质量和安全。
《规划》还明确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安置区道路约11万公里、铺设饮水管网约14万公里、供配电网约12万公里,学校及幼儿园约1600万平方米、卫生室约570万平方米、其他村级服务设施约2500万平方米等内容。
“钱从哪里来?”
有保障:创新投融资模式
《规划》根据各地建设总规模、平均工程造价等数据测算,所需投资约6000亿元,加上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投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约9500亿元。
资金筹措来源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
一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2016年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
二是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目前已切块下达相关省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在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
三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目前各地已发行635亿元,支付到项目181.6亿元。
四是安排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投放,中央财政对贷款给予适当贴息。
五是由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约300亿元。
此外,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同步搬迁的600多万人住房建设资金,以及迁出区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其他投资共计约3500亿元,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本级财力和相关渠道资金、动员搬迁群众自筹予以解决。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09-24/197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