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全面推开,群众就医变化几许? 农村新报讯 记者李陈 通讯员王芳
在全面总结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10月30日起,全省64个县(市)的107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
综改全面推开,会给群众就医带来哪些新的变化?
变化一:
取消药品加成,提升服务项目
《意见》要求,所有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这意味着,医院卖药不能再加价,对于医院减少的那一部分合理收入,80%通过调整服务收费、20%通过政府政财来补偿。包括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以及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的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晋指出,前批试点医院人均诊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增幅已明显下降。省物价局副局长梅香雪介绍,通过这样“一降一升”,群众就医负担整体不会增加,但有望享受更好医疗服务。
变化二:
医保支付改革,减少患者“自费”比例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作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的支付方式。按病种实施包干付费,有利控制患者的不合理支出,减少自费比例。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
变化三:
落实分级诊疗,就医更便捷
《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
各县(市)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病种目录、双向转诊程序和监控机制,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瑜指点出,这也包括界定哪些是县级医院必须看的大病。到2017年,要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变化四:
细化医生薪酬考核,遏制大处方和过度医疗
改革医务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根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重点向一线、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岗位和基层人员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倾斜。同时,明令禁止给医务人员设立创收指标,其薪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医学检验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医保付费还将从对医院的监控,细化到对医生开单行为和医疗服务的监控上来,遏制大处方和过度医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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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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