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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7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

  针对此,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各地要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

  针对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的现象,意见提出,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根据意见,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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