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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酒背后的“三农”演绎


    2010年~2011年,示范区共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2.68亿元,用于土地开发整理、新建改建渠系等项目,基本形成土成型、路成网、水成系,夯实了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黄舣镇永兴村处于示范区核心区。新村聚居点排排民居,灰瓦、白墙、人字顶,前庭、后院,环境优美,典型的川南民居风格。公共设施更是和城里没有区别。在这里你会感觉到田园风光与现代化的完美结合。

    李锋说,示范区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新村建设。新村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土地整理+双挂钩”融资。

    据永兴村负责人介绍,永兴新村聚居点建设共整理节约并置换出200亩建设土地指标,通过拍卖这200亩指标的土地收益全额返还并用于新村建设。永兴新村聚居点新建住房112户,建房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2777万元,其中政府出资1807万元,农民出资970万元。所有基础设施费用由政府出资,区财政出资80%,乡镇财政出资20%。目前示范区新建新村聚居点10个,农房风貌改造769户,新建农房326户。

    “聚居点实行农村社区化管理。为了解决社区化管理的资金来源,村上在聚居点规划农家乐,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农家乐对外招租后,每月租金用在聚居点保洁、清运垃圾、路灯电费开支等。”李红梅说,“我们就是要着力打造集产业、旅游、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特色新村,以此实现农业园区化、产业联动发展。”

    从传统农民到产业工人

    “示范区核心区1612户农户的5000亩土地确权公证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高粱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500元/亩入股红高粱公司,公司采取‘大园区+小业主’的生产组织模式,将核心区土地分别承包给高粱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由公司统一提供农资,合作社和承包户组织劳动力完成生产管理,公司对生产出的有机高粱进行溢价收购,收购价格依据为在有机原粮生产成本的基础上上浮15%确定。”黄舣镇负责人称,农民入股后,除可获得每年600斤谷物/亩的国家最低收购保护价的保底分红,还可以获得务工工资和公司盈利后二次分红。

    2010年7月由江阳区政府、泸州老窖集团共同出资1000万元,组建泸州红高粱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资本注入,在示范区的5000亩核心区域内实行公司化运作,汇聚土地、人力、技术等闲散资源,通过“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方式,逐步建立公司、种植户、务工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了区域内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减少农民、实现农业规模化是方向。使年轻富余农村劳动力转化成产业工人是示范区发展的重点。”张振田说,通过公司在示范区内的农业集约化发展,产业化的运作,通过委托种植生产的形式,返聘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了农民劳动力价值,其身份也逐步转变为农业产业工人。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示范区核心区内大多数家庭都拥有三份收入:土地入股的保底租金、股金分红以及在园区企业务工的工资收入。一些开办了农家乐,投资镇上商铺的村民还有旅游经营、商铺租金等其他财产性收入。据李锋介绍,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7年的4708元增加到2011年的1.06万元,大大高于同期江阳区和泸州市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33∶1。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高粱 土地 产业化 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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