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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切中实际的新土地改革试验


    本报记者 吕明宜 范学忠 宋修伟

    中国的改革,难点在农村;农村的改革,核心在土地。历史的车轮行至当下,有着“鲁南明珠”之称的山东省枣庄市,正经历着由资源耗费向科学发展的深刻社会转型。而农村改革一脉,枣庄市首选从攻坚最难、涉水最深、争议最大的土地产权制度发轫,开展了以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搭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近四年的实践证明,枣庄的探索不仅贴紧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而且牵住了农村改革的“牛鼻子”,充分释放了农村生产力;不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而且充分尊重了农民的意愿,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一系列的科学决策和制度设计,更让枣庄的“试水”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村改革领域极具特色的一笔。

    资金之困

    “一块地十多户分摊,汛期排不出水,旱天浇不成地,机械用不上,干活靠人力,科技难推广,种地没赚头。”当地农民这样描述以前枣庄农业生产的落后现状。

    这个人均耕地只有0.73亩的偏远农业市,人多地少、经营分散特点尤为突出。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不高,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山村,外出务工寻求出路,很多土地因为缺乏管理,造成庄稼大量减产,甚至出现了撂荒现象。

    与此同时,一批有着深厚土地情结的种植大户和亟待扩大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掌握高效农业种植技术,又有规模经营的强烈愿望,却苦于没有更多土地。于是在当地出现了土地流转频繁的现象,一批以土地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山亭区的徐庄土地合作社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008年5月,徐庄镇土山村农民张凯华联合周边4个村的8位农民,采取以土地或果园入股合作经营的方式,自发组建了“徐庄土地合作社”,吸纳入社农户280户,土地面积2900多亩,试图通过规模种植,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可是成立还不到两个月,合作社就遇到了资金短缺的切肤之痛。

    时隔四年之后,张凯华对当时的惨淡局面依然记忆犹新:“最大的困难就是缺钱。向银行贷款,没有抵押物,银行不给贷。眼瞅着秋耕季节到了,我们联系的化肥、农药、种子,因交不上款,厂家不给发货。”

    那一天,张凯华和社员们在办公室商量了一整夜。社员们劝他说,没办法就散摊子吧,别受这份罪了,张凯华也确实感到独木难支!但是,他始终还是不甘心,成立合作社是大家的期盼,好不容易成立的合作社不能半途而废,不能让老少爷们失望……

    但是,这条路究竟应该如何走下去呢?这个问题困扰的不只是张凯华。“在实现发展壮大时,枣庄的土地合作社都无一例外地遇到了资金短缺的瓶颈,经营之路步履维艰。”枣庄市农业局副局长龙厚宏告诉记者,当时合作社发展的资金渠道有四条:一是政府资金,枣庄市在山东省是落后地区,财政并不富裕,单纯依靠财政简直是杯水车薪;二是农民自有资金,现实是农民几乎是一穷二白,自有资金很少;三是城市资金,城市投资商的资金投资农村土地,一般是为了上项目、建工厂,最终会改变耕地用途,导致耕地减少、农民失地;四是银行资金,目前四大商业银行加上农村信用社,五台功率强大的“抽水机”,从农村源源不断吸纳资金,却很少回流。同时,各银行都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规定,农户联保只能贷到小额资金,而且期限短、手续繁琐,要想获得大额贷款,必须要有抵押。对合作社和大多数农民而言,唯一具有抵押价值的就是土地。

    “但目前的土地制度不允许用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像徐庄土地合作社,虽然手里有着近3000亩的土地,但说破嘴皮子人家银行也不给贷款。”龙厚宏明白,银行方面确实有着自己的道理:一是农民有地无证,土地无法做抵押;二是万一到期不还款,银行也拿农民没办法,无法申请强制执行。要想解决资金瓶颈,必须实现农村土地的抵押功能。

    在这种现实诉求下,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确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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