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仁
国务院参事刘志仁:
我国农业正进入转折发展关键期,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政策性文件来推动这种转变。《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该文件将对今后我国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和支撑龙头企业健康成长影响深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龙头企业由少变多,由弱变强,逐渐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产业化路子。
当前,在推进“三化同步”进程中,实现农业现代化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前提下,要加快探索的步伐。这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从而让龙头企业的发展给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产生强劲的反作用力。
虽然,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态势良好,但离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当前,“三农”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难度。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速度过快的经济成长方式,拉大了与实现农业现代化之间的距离。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进行改革,绝不能以发展的成果掩盖改革发展的矛盾。就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而言,发展中都面临着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改革来解决经营体制、土地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从实践来看,要实现农业发展的飞跃,就必须搞规模经营,这是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扶持龙头企业壮大的一个重要抓手。只有把农业产业化搞好了,把农业企业做大做强了,才能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
《意见》的出台无论对农业产业化还是对龙头企业而言,都将吹来一股春风,也必将会掀起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热潮。为此,应尽快培育与国外大型企业相抗衡的民族骨干大型企业集团。要在已有的规模农业企业中,选择表现优异的企业给予扶持,促使这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带动上下游产业实现共同发展。
龙头企业还应在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上下大力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农民组织化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一大举措,只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才能使农民在面对大市场方面有实力、有自信。虽然政府在推进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责任明确,但龙头企业在推动农民组织化方面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这需要我们充分挖掘龙头企业在这方面的潜力。
《意见》出台还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要做的就是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文件中的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落实到龙头企业发展上。不容忽视的是,要想落实好文件精神,还需要尽快跟进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在政策落实方面,建议加大监督力度,建立政策落实问责制。此外,应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立法工作,明确龙头企业地位作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实体企业发展好了,才能带动农产品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从而最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4-10/181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