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近年来殡葬业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些大城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比例失调,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需要的公益性公墓严重短缺,有些人感受“死不起”,这给低价“小产权墓”带来巨大市场。在农村,监管工作严重滞后,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少统一规划,违规建墓、违法占地、违规销售的现象普遍存在。应当加快发展满足城市低收入群体需要的公益性公墓。
曲延生表示,打着公益性墓地招牌,行经营性墓地之实,此风不可涨,一旦放开就可能会出现大量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划地建墓的情况,就会对农村土地、山林甚至风景区形成威胁。
专家建议,民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墓建设规划,村镇级公益性公墓对外出售墓穴的,其用地按非法转让土地论处,严肃处理其非法占地行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4-02/181327.html
上一篇 : 禹城联社7000万元助力春耕备播
下一篇 :东昌府区:为新村官上警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