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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老年活动中心村干部却不知情


    赵胡梦

    天津市蓟县上仓镇后秦各庄村书记孟国民近四年来一直被一件麻烦事纠缠不清。一是村委会成了被告,他这个村党支部书记被作为村委会法定代理人出庭。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里的一块地被报到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审批,居然还下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孟国民说,他是2006年5月份担任上仓镇后秦各庄村党支部书记的。在和前任书记交接班的时候,并没有交接村里建设老年活动中心事项,当时也没有听村里人议论过这件事。

    2008年6月4日,村里有一个叫马廷利的村民将后秦各庄村委会告上蓟县法院,一是要求确认原告与村委会2004年土地承包合同有效;二是要求确认村委会2007年与刘润山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开庭时马廷利拿出2007年蓟县地证000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孟国民看到两证的申请人写的是村委会,持证人也写的是村委会,但据孟国民了解,村委会从未向县有关部门申办过这两个证。法官也纳闷,问原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单位实际是谁?原告回答是“我”。

    在这个案件中,不仅村书记孟国民感到莫名其妙,其他村干部也表示不知道这块地的审批情况。村里至今不知道原告是怎么办来这个证,哪弄的章?

    作为那块地的承包人刘润山也被告到法庭。刘润山说,早在1994年他就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这块地的土地承包协议书,当年11月双方又签订了租地协议。2007年12月他又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书,承包期为30年,承包费一次交清。在2004年11月,后秦各庄村委会因为一笔贷款抵押无力偿还,将1.6亩地租给了马廷利,而这块地就在刘润山承包的地内。此事当时的村委会并没有通知刘润山,刘润山还一直平整那块地,并堆放了大量石材。

    马廷利诉后秦各庄村委会和刘润山案,最后是法院以承包合同不能对抗规划、用地许可证,确认马廷利作为村老年活动中心投资人和承建者对承租的1.6亩土地有使用权。结果,刘润山被强制出了这块土地,建成的地基以及堆放在那里的数百万建筑材料被毁。

    对这个结果无论是作为承包人的刘润山还是村书记的孟国良都不服气。其一,未经过村委会的报批,却以村委会的名义申请批准的许可证不应具备法律效力。其二,现在两个许可证均已到期,而老年活动中心一直未建,那块地上建起了商贸楼用于出租属于违法用地,有关部门为什么一直不予以纠正。村委会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执法,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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