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补贴生物农药应用允许登记证有条件转让
新《条例》已进入最后的研究议定阶段,对新《条例》还有哪些建议和期许?
山西省临猗县经销商廉智斌对记者说,生物农药见效慢,价格相对较高,推广难度很大,新《条例》能否对农民购买和使用生物农药有具体明确的补贴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推广生物农药。
北京市几位基层农药执法人员向记者反映,建议标签上增加“生产企业唯一性信息标识”,例如条码标识等,特别是高毒农药、风险性高的农药应该强制实行,便于管理和追溯,对企业来说成本也不高。同时应强化乡镇基层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议农药执法人员统一服装,以便提高执法权威性。
江苏天容集团监事会主席虞国新告诉记者,农药登记证受不能转让的限制,致使资源不能合理配置,造成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可否允许农药登记证在兼并、重组等情况下有条件进行转让。北京三浦百草绿色植物制剂有限公司董事长杜贵生建议,在农药登记上,对一些公开的室内、外试验,应不再进行重复性试验,可在必要时组织同一有效成分企业联合进行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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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1-10-14/173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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