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草案拟将第一级税率调低
本报讯(记者李海涛)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7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对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即免征额,维持初审稿中将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不变。但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第1级税率由5%降到3%,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对于维持3000元免征额不变,审议报告称,考虑到草案的免征额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免征额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草案规定。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免征额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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